發佈日期:2013-05-06發佈單位:
青春競技~作伙鬥陣玩系列
2013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局長盃三對三籃球鬥牛賽 計畫書
一、目的:積極推展校園體育活動,針對青年學子推出3對3籃球賽,培養學生打籃球的運動風氣,透過籃球技巧切磋,提高籃球技術水準,並鼓勵學生多元適性發展,實現陽光高雄、健康城市之全民運動政策,達成全民運動目標,將台灣打造成為一座運動樂活島。
二、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高雄市立社會教育館
三、承辦單位:高雄市小港區體育會
四、比賽日期及時間:
102年7月1、2、3日(星期一、二、三)共3日。
※所有男子組選手7/1均需報到及參加開幕典禮,未報到者以棄權論。所有女子組選手於7/2報到及進行初賽。
(一)報到時間:男子組:7月1日(一)08:00-08:30。
女子組:7月2日(二)08:10-08:40。
(二)領隊會議及規則講解:男子組:7月1日(一)08:30-08:50,於本館演藝廳進行,請各隊隊長或派一名選手務必參加。女子組於7月2日08:40-08:55於體育館統一講解。
(三)開幕典禮:7月1日(一)09:00,請所有男子組選手務必全員參加。
五、比賽地點:高雄市立社會教育館體育館及戶外籃球場
(高雄市小港區學府路115號)
六、參賽對象:
符合各組別年齡之在學學生皆可報名參加,可不同學校跨校組隊。
七、比賽組別、隊數及資格限制:
共分國一男子組、國一女子組、國二男子組、國二女子組、高中男子組、高中女子組共6組,總隊數預計432隊,以實際報名隊數為準(額滿提前截止)。
(一)組別及隊數:
1、國一男子組:
公私立國民中學在學正式學生為限,限102年7月以後國一升國二學生,參賽隊數預計96隊,額滿截止。
2、國一女子組:
公私立國民中學在學正式學生為限,限102年7月以後國一升國二學生,參賽隊數預計48隊,額滿截止。
3、國二男子組:
公私立國民中學在學正式學生為限,限102年7月以後國二升國三學生,參賽隊數預計96隊,額滿截止。
4、國二女子組:
公私立國民中學在學正式學生為限,限102年7月以後國二升國三學生,參賽隊數預計48隊,額滿截止。
5、高中男子組:
公私立高中職學校在學正式學生為限(含102年7月以後國中畢業生升高一學生、五年制專科學校升專一生,但不含高三畢業生及專三升專四以上學生),參賽隊數預計96隊,額滿截止。
6、高中女子組:
公私立高中職學校在學正式學生為限(含102年7月以後國中畢業生升高一學生、五年制專科學校升專一生,但不含高三畢業生及專三升專四以上學生),參賽隊數預計48隊,額滿截止。
(二)報名資格限制:
報名101學年度國中及高中籃球聯賽之甲組球隊12人名單或不符合各組參賽資格者,不得報名參賽,並嚴禁冒名頂替,若經大會查證屬實者,取消該隊比賽資格,如有得獎,撤銷其名次並追回獎項。得獎名次在大會所有賽程結束前撤銷者,其餘名次依序遞補,反之,名次不再更動,不得異議。
(三)每隊正式選手3人、預備選手1人,每人僅能代表一隊參賽。
八、報名方式:
報名者視為同意本館將其個人姓名揭露於本館網站或相關資料上。報名表須填寫完整,報名表不足時請自行影印。
(一)報名日期:
102年5月28日(二)起至6月11日(二)止,額滿提前截止。
(二)親自報名:
週一至週五08:30-11:50;13:30-17:00至高雄市立社會教育館文化藝術大樓2樓洽研究推廣組報名(小港區學府路115號)。本館為方便學生報名,特於平常日5月29、30 日二天夜間18:00-21:00,及假日6月1日(六)08:30-11:50;13:30-17:00派專人受理報名事宜。
(三)通訊報名:
填妥報名表後郵寄至:高雄市小港區(郵遞區號81255)學府路115號『高雄市立社會教育館研究推廣組』收(請在信封上註明:報名籃球比賽)。
(四)傳真報名:
填妥報名表後傳真至社教館研究推廣組收,傳真號碼:(07)8032059,傳真後務必請來電確認。
(五)依報名順序受理(即依親自或郵寄送達本館之時間為準,非郵戳日期),額滿即截止收件。本館網站會公布已報名成功之隊伍,請留意本館網站最新消息。
(六)所需證件:
請於比賽當日務必攜帶學生證正本或附有相片之相關證明文件正本(國三升高一生無學生證,可憑身分證驗證),以便檢錄時查驗身分,未攜帶證件者視為棄權。
(七)洽詢電話:
高雄市立社會教育館研究推廣組(07)8034473轉206-209。
九、抽籤(比賽順序):
(一)抽籤日期:102年6月20日(四)上午10點。
(二)抽籤地點:
高雄市立社會教育館2樓會議室,各參賽隊伍得派員到場抽籤,恕不另函通知,未到場者由承辦單位代抽,不得提出異議(抽籤結果三日內公布於社教館網站http://www.kmseh.gov.tw)。
十、比賽制度:
各組以分組淘汰賽(3隊晉級1隊)為原則,每隊至少打2場,並視報名隊數,另行公告詳細比賽制度。各組報名隊數未滿8隊時該組不舉行比賽。
十一、比賽規則:
採用三對三規則,初賽循環賽11分制,比賽時間上下半場各4分鐘(複賽為13分制、決賽為15分制,比賽時間上下半場各5分鐘),詳細比賽規則將於比賽前10日公布於社教館網站(www.kmseh.gov.tw)及比賽當天說明。
十二、獎勵方式:
(一)凡以學校為單位組隊參賽之得獎隊伍,依「高雄市各級學校及幼稚園教職員工獎懲標準補充規定」二之(一)規定辦理敘獎:「參加全市比賽獲第一名者,指導人員或教練各嘉獎一次,惟應核實列報,但組隊參加同一比賽及項目連續二次獲第二名者或連續三次獲第三名者,指導人員或教練得比照獲第一名者各嘉獎一次。」
(二)本項比賽納入「高雄區十二年國教免試入學超額比序區域性或縣市性競賽表現採計項目」健體類。依規定各組取前8名,惟報名隊數不足時,錄取名次酌減如下:12隊(含)以下取3名,13至20隊取4名,21至36隊取6名,37隊(含)以上取8名,各組優勝隊伍各頒發高雄市政府教育局長獎狀及獎品以資鼓勵。
十三、申訴:
對選手資格及比賽有異議,應於比賽當時立即有禮貌的向裁判提出,經大會召開審判委員會議(審判長、裁判長、裁判)後由裁判宣布即為終決,賽後不得再行抗議。
十四、注意事項:
十五、代訂便當服務:比賽日中午若需本館代訂便當之隊伍,請於當日10點前向大會服務台登記。
十六、本計畫報請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隨時修訂公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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