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2012-01-02發佈單位:
相關檔案
相關連結
說明: 行政院新聞局為鼓勵優秀流音樂團體, 歌手及流行音樂領域人士參與
國際流行音樂活動或赴海外研習, 以達到開拓我國流行音樂市場, 促進
流行音樂產業發展之目標, 故訂定旨揭要點, 申請期間分為2期:
101年1月1日至101年3月5日, 101年7月1日至101年9月5日
詳情可至下列網站查詢: www.gio.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