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2年5月2日臺教師(一)字第1020064315號函辦理。
二、作品以四開圖畫紙(54×39公分)為限,可用各種素材表現;依國小低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及國中組四組加以評選(參賽作品均不退件)。
三、收件日期即日起至6月30日(星期日)止(郵戳為憑),報名表格填妥後貼在作品背面左下角,以捲筒或厚紙板包裹郵寄至收件處(40761台中市西屯區中康一街14巷14號)。
四、旨揭比賽教育部同意列指導單位,惟活動內各類獎狀,由 該會本權責自行印製發送,相關活動訊息請參閱「維他露兒童美術獎」網站(http://art.vitalon.org.tw/activity02.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