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2018-02-23發佈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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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07年2月2日社家支字第107
0900125A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係補助獨自撫養18歲以下子女的單親父母就讀大
專院校及高中(職)學費、學雜費與學分費,及於修業年限
內因上課無法照顧小學階段以下子女或18歲以下身心障礙
者子女臨時托育費,第一階段受理申請時間為107年2月23
日至107年3月24日止,相關資料,業已公告於教育部「圓
夢助學網」(網址:https://helpdreams.moe.edu.tw/),
請公告提醒有需求之學生上網瀏覽。
三、如對旨揭計畫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署承辦人高小姐(04-
22500819)或該署委辦之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
會趙小姐(電話:02-2321-2100轉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