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之種類、名額暨每名獎學金額:
專科暨高級中等學校學生:
暫定400名,每名各得獎學金10,000元,其名額分配如下:
一、一般社會清寒子女暫定370名。
二、身心障礙學生保障名額暫定30名。
申請資格:
凡在大學校院及專科暨高級中等學校在學且具備低收入戶資格之學生,其最近一學期成績符合下列規定且未領受任何其他獎學金者,均可申請:
一、一般社會清寒子女之學期成績無任何一學科低於60分,
且學業成績總平均分數在80分以上,
操行(或獎懲紀錄)及體育成績均在70分以上。
二、具身心障礙身分學生之學業成績總平均70分以上,
操行成績為70分以上,體育成績在60分以上。
申請手續:
填具完整之110年度申請書(含1-I及1-II申請人自述與老師評語)乙份,連同下列文件:
一、109學年度第一學期學校正式成績單(正本):包括學業、操行及體育成績。
二、在校未得任何獎學金證明:
由承辦人在前項成績單上或申請書上未得其他獎學金欄加註,並蓋章證明。
三、家境清寒證明:
請檢具低收入戶證明
(如臺北市低收入戶卡影本,其他縣市鄉鎮區公所開具之低收入戶證明)。
四、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五、同意書:同意申請人文件上登載之個人資料,本會得為必要蒐集、處理及利用。
申請表格:110年度財團法人嘉新兆福文化基金會獎學金委員會公告(110.03.16).公告
獎學金官網:嘉新水泥獎學金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