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2013-10-10發佈單位:
相關檔案
相關連結
主旨:為彰顯政府對於女孩人權之重視,並促使全民關心女孩權
益議題,內政部(102年7月23日組改後為衛生福利部)業將
每年10月11日訂為「台灣女孩日」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2年10月4日臺教學(三)字第1020150944號函
暨內政部102年7月12日台內童字第1020840400號函辦理。
二、緣聯合國2011年第66屆第89次全體會議,指定10月11日為
「國際女童日」(International Day of the Girl Child
),並從2012年開始每年為此舉辦活動,其核心精神在於
讓會員國認識及瞭解、增強女童能力及投資女童,是促進
及保障女童人權之關鍵,並特別提到應讓女童積極參與決
策及營造社會支持環境,著重充權女童的策略,涉及兒童
人權、教育、新聞,通訊傳臮、衛生等範疇。
三、為響應聯合國「國際女童日」呼籲各國重視培力及投資女
孩之精神,改善我國女孩身心發展,促使全民關心女孩權
益議題,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5條之2規定,
將每年10月11日訂定為「台灣女孩日」,請依行政院性別平
等處於102年3月11日函頒之「提升女孩權益行動方案」,
以身心維護、教育及人力投資、人身安全保障及媒體傳統
禮俗等4大面向,規劃及推動各項實施策略,並於女孩日
當天(前夕)規劃辦理相關宣導活動,落實與維護我國女孩
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