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全民中文檢定到校施測相關試務公告

發佈日期2021-12-21發佈單位

※110學年度全民中文檢定到校施測相關試務公告※

1.施測日期:110年12月25日(六)

2.施測試程:

    第一節 10:10~10:50 語文測驗

    第二節 11:10~12:00 寫作測驗

3.攜帶應試物品:

   ◎應試個人證件:身分證 或 有照片之健保卡 或 護照

   ◎應試文具:黑色原子筆、2B鉛筆、修正帶與橡皮擦

4.考場重要提醒:

  1. 鬧鐘(錶)等電子設備必須取消鬧鈴與聲音設定,各種通訊工具(如行動電話、穿戴式裝置等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 )必須關機。測驗進行間若發現前述設備發出響鈴/振動或行動電話處於開機狀態皆以違規處理,該科不予計分。
  2. 考生應於每節考試預備鈴響時就座,考試開始15分鐘後不得入場。

  三、請考生提前到試場準備考試。

 

備註:

試場分配表將於12/22公告於教務處外(已同步通知各班),同學可自行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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