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3年12月4日藝視字第10300039
59號函辦理。
二、徵選組別分為國小組(低中、高年級各1組)、國中組、
高中(職)組及大專組,收件時間為104年3月1日起收件至
104年4月15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歉難受理);報名表請至學務處繳件並索取填寫相關表格。
三、旨揭徵選簡章、相關書表及製作參考範例,請逕至國立臺
灣藝術教育館網站(http://www.arte.gov.tw)下載及查
詢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