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說明
為了協助家境清寒學生(國小、國中及高中職)繳納學雜費、營養午餐費
或學校預先代墊款項之情形,富邦慈善基金會採取為期一年的助學方式,
每月補助每位學生600元並整筆匯款至學校帳戶,由學校依照申請學生的
實際需求統籌處理。
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08年12月15日止
申請辦法:請洽教務處註冊組
*提出申請注意事項
申請對象包含所有因家庭經濟窘困以致就學困難的學生。為避免資源重複,
不受理已接受教育部及其他民間單位補助之學生或軍公教人員子女,如有查
明申請同類型資源,則可要求全額退回;應屆畢業生申請則需學校協助追蹤
升學動向及助學金使用發放至助學期結束。
本活動以學校為單位,全年度(不含7、8月)皆可受理申請,每校新增推薦
學生以15名為限(不包含續約之受助學生),受捐助之學生每位可獲為期1
年,每個月新台幣600元助學金,每人共計7,200元,每月匯入學校帳戶由學
校依照受助學生的實際需求統籌處理。
本活動以學校為單位,全年度(不含7、8月)皆可受理申請,每校新增推薦學生以15名為限(不包含續約之受助學生),受捐助之學生每位可獲為期1年,每個月新台幣600元助學金,每人共計7,200元,每月匯入學校帳戶由學校依照受助學生的實際需求統籌處理。
申請書共五張,請務必下載當年度最新表格,學生自傳如非親筆,請註明代筆原因,老師推薦函需依照題目詳述,助學金僅針對申請學生個人,不補助家庭生活或儲蓄使用,用途不限:社團、畢旅、畢冊、檢定考試費、醫療輔具、衣物、早晚餐、交通等皆可,列舉方式請以一年7,200元計。
並將初次申請學生與舊受助學生分開後,申請文件正本連同複印本一併以掛號寄至基金會。
申請審核通過即確定可獲補助,基金會將以傳真告知並確認補助學生名額及錄取名單,目前接受補助之學校原則上以上一期(去年)開始補助的月份為本期補助開始月份,或按照實際捐款情況調整;新申請學校則依照捐款情況決定開始補助之月份,開始補助撥款當月會再次通知並確認。
名單一旦審核通過請勿任意更改,申請學生轉學或異動請立即告知基金會。
附註:目前已接受本會補助中學生每年需重新評估並持續送件申請以免補助中斷,最慢需於補助期結束前1個月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