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雲大師教育基金辦理「2013第三屆『三好校園實踐學校』選拔與獎勵辦法」

發佈日期2013-04-18發佈單位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241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20032657號函辦理。
  • 旨揭計畫旨在鼓勵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將「三好運動」當作品德教育的核心價值,並發展有效的策略,使親師生能在生活中思辨、反思與力行「做好事.說好話.存好心」的行為,進而內化為個人的品德力,積極形塑優質之校園文化。
  • 活動資訊請參閱選拔與獎勵辦法,聯絡人:吳淑小姐,電話:02-2762-9118,或請逕至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網站:http://www.vmhytrust.org.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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