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以下簡稱招聯會)
109年3月5日第8屆常務委員會第8次會議決議之
「大學個人申請入學管道因應疫情應變機制」,
暨招聯會109年3月11日招聯字第1090000078號函辦理。
二、本會依前開決議,調查與彙整各大學校系依應變機制所訂
之因應疫情調整甄試項目及佔分比例後,於109年3月20日
上午9時起統一公告於個人申請網頁「防疫應變專區」(網
址:https://www.cac.edu.tw/apply109/),務請確實轉知所屬學生。
三、貴校若有符合應變機制申請條件之學生,請其依規定向報
名校系或招聯會提出申請;另請貴校盡力協助學生完成二
階段報名及準備相關備審資料。
(一)居家檢疫、居家隔離、通報採檢、確診病例之個案考生,
應於3月31日起至甄試日前向其參加甄試校系,申請適用
甄試應變方案(應檢具文件及申請方式請逕洽該校系)。
(二)於應變機制公布前已滯留境外無法返台參加甄試之考生,
應於3月31日前向招聯會提出申請適用甄試應變方案
(應檢具文件及申請方式請逕洽招聯會)
四、有關各大學校系第二階段甄試項目應變機制啟用條件、應變
措施、甄試應變方案請詳見說明一招聯會函送各高級中等學
校之應變機制。其餘相關提醒事項如下:
(一)適用應變方案之個案考生,若其甄試校系原於招生簡章
未訂有審查資料項目者,須於甄試前依大學校系因應疫
情調整方案之規定,備妥審查資料,並自行寄送該大學
(繳交方式請詳閱應變方案或逕洽該大學),請轉知考生
提早準備。
(二)醫學系及牙醫學系招生名額受限於政府嚴格管控醫事人
員,仍依招生簡章規定如期辦理第二階段甄試,相關備
援試場或備援機制請考生逕洽該校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