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高雄市私立正義高級中學校長遴選簡章
一、依據高雄市私立正義高級中學董事會校長選聘及解聘辦法。
二、辦理遴選單位:
由高雄市私立正義高級中學董事會(以下簡稱本校董事會),成立高雄市私立正義高級中學(以下簡稱本校)校長遴選委員會辦理校長遴選作業事宜。
三、索取簡章報名表時間地點:
簡章報名表由本校免費提供,請於115年5月7日(星期四)至115年 5月15日(星期五)逕向本校人事室(電話:07-7225529分機20)索取,下班時間可至本校警衛室索取。
四、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參與校長遴選人員於115年5月7日(星期四)至115年5月15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下午4時(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休息),在本校人事室(高雄市鳳山區南江街183號)辦理報名。
五、凡符合高雄市私立正義高級中學董事會「校長選聘及解聘辦法」第7條規定資格,且無第11條規定情事者,均可報名參加遴選,另經本校董事會董事推薦參與遴選者,均應於報名時間內親自至報名地點完成報名手續。
六、凡報名參加校長遴選人員應於115年5月15日(星期五)下班前繳交「高雄市私立正義高級中學校長遴選報名及資格審查表」及個人履歷及對學校經營計畫一份(格式為A4,頁數限10頁以內),送本校人事室。
七、遴選結果:由董事會另函通知。
八、遴選錄取名單報部核准後,經聘任未於規定期限內到職者註銷其聘書。